近日,黃山徽投集團新安煙花爆竹經營有限公司,通過黃山市應急管理局嚴格考評,順利獲得新三年《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
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面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條件和經營行為,2013年10月1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5號公布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該辦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布點,應當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實行企業申請、分級發證、屬地監管的原則。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省級安全監管局的批發企業布點規劃和統一編號,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批發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零售經營布點規劃與零售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辦法還要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符合所在地省級安全監管局制定的批發企業布點規劃;具有與其經營規模和產品相適應的倉儲設施,倉庫的內外部安全距離、庫房布局、建筑結構、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以及電氣設施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倉儲區域及倉庫安裝有符合規定的監控設施,并設立符合規定的安全警示標志和標識牌;具備與其經營規模、產品和銷售區域范圍相適應的配送服務能力;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有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煙花爆竹經營方面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倉庫保管員、守護員接受煙花爆竹專業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按照《煙花爆竹流向登記通用規范》(AQ4102),建立煙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統等。
新安煙花爆竹經營有限公司自2021年8月揭牌運營以來,在集團黨委的精心部署和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下,遵循規范、有序、安全、環保,在全市煙花爆竹經營行業內樹立了標桿。下步,公司將以本次復評為契機,進一步加強規范化管理,提升安全生產水平,讓全縣人民群眾喜慶之時,放上質優價廉的安心煙花。